在日常交流中,“精神病”一词常被泛化使用。但在精神科的规范管理语境下,“重性精神疾病”有着相对明确的范围。了解这一点,有助于患者和家属正确理解社区随访、康复服务等相关政策。
目前国内纳入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的主要包括六类: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以及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的精神障碍。它们的共同特点是:症状较重,可能伴有幻觉、妄想、明显的情感高涨或低落、思维和行为紊乱;患者的现实检验能力和社会功能受损明显;病程往往迁延,需要长期治疗和照护。
需要澄清几个常见误解。第一,重性不等于“一辈子好不了”。相当一部分患者在规范治疗下能够恢复良好的生活和工作能力,只是复发风险较高,因此更需要坚持维持治疗和定期随访。第二,重性也不等于具有危险性。绝大多数患者并不暴力,相反他们更容易成为被伤害或被歧视的一方。只有当出现冲动伤人、自伤自杀、毁物等行为风险时,才需要紧急就医,必要时住院干预。第三,抑郁症、焦虑症、强迫症、失眠症通常不属于这一范畴,但这绝不意味着它们“不重要”——痛苦程度和治疗必要性从不单纯由分类决定。
在合肥,确诊相关疾病的患者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疾控系统的相关部门进行登记,享受定期的随访管理与康复指导,家属也能从中获得照护支持。就诊时应选择正规医院的精神科,由专科医生做出诊断并给出后续管理建议,切勿轻信网络上的自我对照表。